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加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确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反应风险评估结果运用。针对洛阳市医药化工企业现状及结合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在对辖区内医化排摸和调研的基础上,对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作了如下思考:
洛阳办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一、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1、企业自身的需要。华邦事故充分说明了开展风险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果华邦公司在项目投产前就开展风险研究,了解到乳清酸制备过程中,温度在105℃时会发生瞬间压力升高,不选择蒸汽的加热方式,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为企业开发产品提供依据,能够提前知晓产品涉及物料和工艺的危险性,特别在研发阶段,就可以淘汰一批工艺危险性大而安全难以控制的产品。开展已有产品反应风险安全评估,对生产工艺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及时发现现有化工工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底,防患于未然。
2、监管的需要。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由来已久,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达标验收考评中A级要素中就明确要求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中12个相关联要素中就含工艺危害分析要素。《指导意见》更加明确了反应风险研究,要求企业依据反应工艺危险度评估等级选择自动化控制系统,对安装自动化级别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加细化且有操作性。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实验再现事故过程,方便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便于项目源头管理,在实施前对项目工艺深入分析,提前淘汰落后危险原料和项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论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开展遇到的困难
1、目前全国能够开展评估的单位较少。按照省局推荐的能够开展精细化工反应评估的单位,仅有天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化集团下属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上述单位仅有部分项目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认可实验室)资质。由于检测单位数目少,检测仪器有限,而检测需要一定的期限,全国各地也竭力推进此项工作,造成企业为了完成检测评估,需要很长时间排队,造成部分需要上马新项目的企业由于等待检测评估报告而不能进入项目审批,拖延了项目产业化进程。
2、企业自主开展需要一段时间孵化。经过前期的排查,目前洛阳全市仅有海正药业、联化科技能够正常开展反应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工作;华海药业、永太科技、朗华制药购置相关检测设备,由于设备都是从外国进口,需要有一定化工检测基础的技术人员,相关人员需要一定时间培训上岗,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摸索阶段,不能做出完整的评估报告。依托洛阳学院的洛阳反应安全评价中心、奥翔药业相关设备目前正在订货采购中。完整配置相关检测设备需要1000多万元的投资还要配置相关检测人员,对项目少、研发少的中小医化企业建立独立的实验室很不实际。
3、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缺少统一标准。得到有效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需要企业提供真实的工艺参数,而工艺参数及流程涉及到企业生存的商业机密,部分企业会有所保留,提供数据不全,造成检测数据不真实。按照正常评估出工艺危险度等级超过3级,自动化控制投资巨大且不容易通过审查,部分企业就会为了通过审查而弄虚作假,刻意降低评估等级。还有《指导意见》中制定了《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但对安全反应风险评估报告的规范编制没有具体要求,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存在部分报告名称五花八门,签章不全等情况,无法对检测数据真实性和评价可靠性负责,造成追责困难。
三、相关的对策措施
1、增加供给。积极鼓励有实力企业按照要求配置检测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工艺安全实验室,对自身所有产品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依托大专院校,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科研服务机构建立反应风险评估实验室,满足洛阳中小精细化工企业检测评估的需要。
2、保证质量。对目前已建的实验室要鼓励其提高质量,通过出台《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规范》,统一规范报告编制标准,实现报告的标准化。积极推动安全实验室获得SNAS认证,逐步过渡到所有检测报告由认证单位出具。
3、落实责任。按照“谁检测谁负责、谁编制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邀请专家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评估检测报告质量及规范性抽检;通过事故企业的到查,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复核,严厉惩处弄虚作假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