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月,按照销售类目,且发货地/常驻地位于河南省、广东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的巴彦淖尔/鄂尔多斯/乌海/乌兰察布/包头、云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西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地区的商户,需逐步完成入仓质检:
①5月,销售和田玉或翡翠商户。
②6月,销售黄金或珍珠或彩色宝石或其他玉石的商户。
③7月,所有销售金银饰、宝石、玉石的商户,且发货地/常驻地除个别偏远地区外的商户。
(2)5月,品牌商家需入仓质检:
品牌商家,按品牌的平台定级及购物体验星级入仓。
(3)其他需入仓场景:
① 近6个月因平台抽检被按照材质成分不符或假冒材质成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处理的商户;
② 因以上任意条件被要求入仓商户的全部关联账号。
入真宝仓商户需遵守《珠宝玉石入仓商户管理规范》。应入仓不入仓发货商户,平台将会采取限制商户类目上架权限或限制类目发货权限等措施。
未入真宝仓商户的商品,需要每个商品均出具证书或检测报告,落实“一物一证”,证书及报告要求如下:
(1)由CMA及CNAS认证的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证书,证书上需具备CMA及CNAS标识;
(2)报告中必要检测项包括商标、送检单位、生产单位以及相应商品各成分含量鉴定结论(贵金属需检测含量)。
平台将不定期抽检商品的证书及报告要求,经查实的,不符合条件者需在一周内入仓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