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预通知》(桂建质安监〔2017〕24号)要求,我站于2017年7月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设用砂检验(氯化物含量)、防水材料检验(防水卷材厚度、Zui大峰拉力及延伸率)和室内环境检测(甲醛含量)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严格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我站组织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以下简称“广西检测协会”)成立了专家组,确定能力验证方法及样品要求,挑选检测机构进行样品均匀性测试,编制发布了《2017年检测机构水中氯离子含量测定作业指导书》《2017年检测机构防水卷材厚度及拉伸性能检验作业指导书》和《2017年检测机构水中甲醛浓度测量作业指导书》,并于2017年7月20~21日向检测机构随机发放了相关检测样品,所有参加的检测机构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我站报送了检测结果。
参加本次建设用砂检验(氯化物含量)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共78家,其中验证结果满意的有38家,占48.7%;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有40家,占51.3%。
参加本次防水材料检验(防水卷材厚度、Zui大峰拉力及延伸率)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共120家,其中验证结果满意的有102家,占85.0%;验证结果有问题的有7家,占5.8%;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有11家,占9.2%。
参加本次室内环境检测(甲醛含量)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共35家,其中验证结果满意的有26家,占74.3%;验证结果有问题的有8家,占22.9%;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有1家,占2.9%。
二、原因分析
经专家组对各检测机构提交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和记录资料进行审查、统计和分析,判断影响本次能力验证结果的主要原因有:
(一)影响建设用砂检验(氯化物含量)能力验证结果的主要原因,一是未使用分析天平、酸试滴定管、移液管等关键仪器;二是试验方法有误,如未使用去离子水、蒸馏水或三级水,硝酸银标准溶液未标定或未按要求浓度值取四位有效数字,未使用棕色容量瓶和棕色酸式滴定管,消耗溶液体积未按要求读取等;三是原始记录未提供标液浓度值检测结果,无法溯源,提供的检测结果与原始记录提供的数据验算的结果不一致;四是部分检测人员对检测方法不熟悉、操作不熟练。
(二)影响防水材料检验(防水卷材厚度、Zui大峰拉力及延伸率)能力验证结果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检测机构所用的仪器不满足检测要求,如试验机位移值无法溯源,量程偏大,无法读取Zui大力时位移值,仪器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范围不满足试验要求,厚度计压力值及接触面直径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试验方法有误,如将Zui大力延伸率视为断后延伸率,拉伸速率不满足检测要求,拉伸试验没去除防粘材料,试件长度方向的中线与夹具中心不在一条线上,检测结果数据修约不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厚度检测依据填写有误,检测环境要求没做记录;三是通过原始记录数据验算得出的结果与能力验证报告检测结果不一致;四是部分检测人员对检测方法不熟悉。
(三)影响室内环境检测(甲醛含量)能力验证结果的主要原因,一是未使用容量瓶、移液管等关键仪器;二是试验方法有误,如未使用去离子水或二次蒸馏水,标准工作曲线空白吸光度与测试样品空白吸光度偏差过大,测试样品空白吸光度测试值偏高,试验未按作业指导书操作且没有说明;三是通过原始记录数据验算得出的结果与能力验证报告检测结果不一致;四是部分检测人员对检测方法不熟悉。
三、处理决定
根据能力验证的有关规定,对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作以下处理:
(一)对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希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
(二)对防水材料检验(防水卷材厚度、Zui大峰拉力及延伸率)验证结果有问题的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自行分析原因,并跟本次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比对,15个日历日内将本次能力验证分析报告及重新比对资料(含原始记录、报告、结果分析报告)报送我站。
(三)对建设用砂检验(氯化物含量)验证结果不满意、室内环境检测(甲醛含量)能力验证结果有问题或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要求检测机构认真查找原因,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原因分析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本次能力验证分析报告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站,我站将视情况开展第二次能力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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