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登记信息:申请人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在指定系统中如实、准确地填写申请表单。表单内容涵盖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外债信息,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资金用途等关键数据。录入完成后,上传符合格式和大小要求的电子材料,一般为PDF 格式,确保材料内容清晰可辨,能完整展示企业的相关情况 。
纸质材料报送:完成网上登记后,企业要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包括申请报告、财务报表、外债合同及附件等。建议企业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 个工作日提交,为后续审核流程留出充足时间,避免因提交过晚影响外债获取进度 。
审核流程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合规、内容是否完整等。若材料存在问题,工作人员会通过系统或电话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之后,承办司局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受理后,承办司局会深入审理材料内容,对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外债用途等进行全面评估,并作出zui终决定。若企业未按时回复补正通知,审核流程将终止。
获取审核结果:审核登记结果会通过短信告知企业。对于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地方企业的证明则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企业在收到审核结果后,若审核通过,需按照后续要求进行外债相关操作;若未通过,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